图书跟风在钻法律漏洞
- [Author]摘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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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ofile]跟风,不用苦心孤诣去构思,不用独辟蹊径去创意,不用花大把银钱去促销,不用担心“李鬼”卖不动,又不用担心被判侵权认罚,有这几种妙处,剽窃盛行也就很好理解了。剽窃盛行又无策可治,这就暴露了《著作权法》的漏洞,需要在下次修改法律时堵漏。
- [Issue-date]2010-08-05
- [Last-time]2025-05-05 02: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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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在出版社当编辑的朋友给我发来一张组合照片,上面是6张书封,书名分别是《中国不高兴》、《中国凭什么不高兴》、《中国为何不高兴》、《中国为什么不高兴》、《中国谁在不高兴》、《中国很高兴》。除书名近似外,书封的设计风格、字体、字号、颜色等也大差不差。这些貌似孪生实则毫无瓜葛的书封让人胃搅欲呕,好比吞进去几只屎壳郎。
图书写作和出版的跟风现象由来已久,在利益的诱惑和驱动下,非但不见收敛反而愈演愈烈。跟风的姿态由当初的羞羞答答转为无所畏惧,跟风的手段由当初的部分借用转为全部拿来。《水煮三国》甫一上市,《烧烤三国》、《水淘三国》立马上架;《细节决定成败》卖得俏,《细节左右成败》、《关系决定成败》赶紧搭顺风车;有人写《鬼吹灯》,立即就有人炮制《盗墓笔记》、《盗墓之王》、《盗墓者》、《西双版纳铜甲尸》。而这些,仅仅是冰山一角,几乎可以这么说,任何一本畅销书面世,就一定有数本乃至数十本同类书跟风挺进。
孔乙己偷人家的书,遭人耻笑,涨红着脸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偷书当然算偷,但却是雅偷,孔乙己为的是求知而非敛财,所以他的偷,人们往往可以原谅。跟风的写作者和出版社也许会像孔乙己一样狡辩:“跟风不能算剽……写作者和出版人的事,能算剽么?”跟风不仅是剽窃,而且是为人不齿的剽窃,因为这构成了事实上的侵权。然而,目前施行的《著作权法》保护对象并不包括封面、封底、内文版式设计,所以即使被剽窃者将剽窃者告上法庭,也难以顺利维权。《好妈妈胜过好老师》的出版方质疑《好爸爸胜过好老师》的出版方剽窃,不料反遭对方质疑,导致局外人一头雾水,不知孰是孰非,就是例证。
跟风,不用苦心孤诣去构思,不用独辟蹊径去创意,不用花大把银钱去促销,不用担心“李鬼”卖不动,又不用担心被判侵权认罚,有这几种妙处,剽窃盛行也就很好理解了。剽窃盛行又无策可治,这就暴露了《著作权法》的漏洞,需要在下次修改法律时堵漏。
说到底,跟风乃是老问题,稍有出版责任感的出版企业都为此头痛不已。跟风虽是剽窃,但又钻了文字游戏的空子,如何从技术层面界定,希望业界和著作权保护协会能够尽快研究出一条可以核准和抓住李鬼的“界限”来。(储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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